臺灣民眾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使用行為與偏好
自2007年6月蘋果首次推出智慧型手機— iPhone後,5年多來除了為蘋果帶進1500億美元的銷售營收之外,其軟體商店App Store更帶動全球在行動裝置應用程式的新形態經營模式,不僅僅讓眾多獨立程式開發者有機會一展長才,更帶動程式設計人員根據手機內建的功能開發各類型生活應用小程式嘉惠消費者。
2012年6月,蘋果與Google分別針對其軟體商店App Store、Google Play發布最新的程式數量,蘋果於WWDC大會上宣布其總體應用程式數量已達65萬個,其中有 22萬5千個是針對平板裝置iPad所開發。而自推出 App Store 以來,已超過 300億下載次數;Google也隨即在I/O 開發者大會上宣布Google Play 的 Apps 數量已達到60萬個,總體下載突破 200 億次。整體而言,行動裝置內的應用程式已經對於消費者產生重大影響,隨點即查的行動資訊成為民眾生活中的好幫手。
APP旋風不僅僅在國際間形成一股不可抵擋的熱潮,在台灣市場部分,根據資策會FIND於2012年4月所進行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使用調查,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民眾當中,有76%民眾曾經在一個月內到應用軟體商店下載,其中有47.3%曾使用Android Market(Google Play)進行下載,下載者以相對較年輕、收入較低、且以學生族群為主;其次是App Store的34.1%,以壯年、教育程度較高、中高收入的專業人士下載應用軟體的比例較高。而使用Windows Store(2.8%)及Ovi Store(0.2%)的比例均較低。
在所有智慧型手機使用者中,約4%的使用者表示最近一個月沒有用應用軟體;而在其他曾經使用應用軟體的使用者中,以遊戲類、提供即時通訊/傳訊息服務這兩類應用軟體最常被使用,使用情況皆超過50%。其他類型應用軟體如社交互動類、提供新聞/天氣/運動/股票等即時資訊類、提供景點/餐點/目的地/美食等導覽類型的應用程式使用程度也超過30%。
在智慧型手機的應用軟體使用地點部分,最近一個月最常使用應用軟體的地點以家中/居住處為主,占超過6成;其次為工作地點/辦公場所,使用的情況超過3成,至於其他地點如公共場所、學校約占2成左右、行進間的交通工具內、大眾交通運輸站及提供上網的餐飲店家則超過1成。整體來看,多數使用者會在定點使用應用軟體,行動間的應用程式需求量反而比較低。
此外接近4成使用者最近一個月最常使用應用軟體的時間以晚上為主,第二波使用高峰為早上、下午1點-3點;其他零星時段以傍晚(下午5點-7點)、睡前、黃昏(下午3點-5點)較常使用應用軟體。
根據本次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使用行為與偏好調查,多數台灣民眾偏好於晚間時刻在家中、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等特定地點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應用程式。對於電信業者而言,可以大力在民眾較經常活動的公共地點建置WiFi熱點,搭配電信資費活動的推廣與宣傳,減輕行動網路的負擔;另一方面針對商家、應用程式開發人員而言,可以透過相關小型應用程式的開發、適當宣傳曝光,養成使用者開啟應用程式的習慣,有助於商家開發潛在的消費族群。
關於本調查 「2012台灣民眾應用軟體使用行為調查」:以臺灣各縣市人口作為分層比例依據,於101年4月11日至4月30日進行隨機抽樣電話訪問。調查項目包含民眾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使用應用程式軟體類型、地點、使用時段、付費下載金額等,共計抽樣4002份。
資料、圖片來源:資策會